原文
八月二十三日戊辰,饷司杨嗣昌奏言:臣在应天,闻淮北居民食草根树皮至尽,甚或数家村舍,合门妇子,并命于豆箕菱秆;比渡江后,灶户之抢食稻,饥民之抢漕粮,所在纷纭。犹曰去年荒歉之所致也。至于江南未尝有赤地之灾,稽天之浸,竟不知何故汹汹嗷嗷,一入镇江,斗米百钱,渐至苏松,增长至百三四十而犹未已。商船盼不到关,米肆几于罢市,小民垂橐,偶语思图一逞为快。甚有榜帖路约,堆柴封烧第宅,幸赖当事齐之以法,一时扑灭无余。然顾瞻闲左,民穷财尽,今日百姓尚知讨贼,尚可催科,只恐百姓自己作贼,谁为我皇上催科者?
百姓自己作贼六字,十年来不幸而中。
译文及注释
万历48年,泰昌元年,1620年8月23日,饷司杨嗣昌上奏道:我在应天府听说,淮北的百姓饥荒之下把草根树皮都吃光了,甚至有好几家吃豆箕菱秆最终全部饿死的。等过江后,盐户抢劫粮食、饥民抢劫漕粮的比比皆是,这还可以说是当地粮食去年大面积歉收造成。但是,江南地区并无旱涝灾害,为何也是一片动荡不安的景象?镇江地区,米价为斗米百钱,至苏、松地区,米价已达斗米一百三四十钱还不止。关口没有运米的船,米肆也几乎关门歇业,百姓带着空空的米袋议论纷纷,随时有可能作乱。甚至有人在各处张贴揭帖榜文,聚集人众火烧富户住宅,幸好当地官员弹压及时,才没有形成大的变乱。但考究民情,目下真是民穷财尽。目前百姓还要讨贼,还要承担赋税,等到百姓过不下去自己也做了贼子,赋税从何而来?
百姓自己做贼,10年内就不幸而言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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