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【原文】
北齐任城王湝领并州刺史,有妇人临汾水浣衣,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,驰而去。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,湝乃召居城诸妪,以靴示之。(边批:如妪多安得尽召?悬靴为招可也。)绐云:“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,遗此靴焉,得无亲族乎?”一妪抚膺哭曰:“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。”捕而获之,时称明察。
杨津为岐州刺史,有武功人赍绢三匹,去城十里为贼所劫。时有使者驰驿而至,被劫人因以告之。使者到州以状白津,津乃下教云:“有人着某色衣,乘某色马,在城东十里被杀,不知姓名,若有家人,可速收视。”有一老母行哭而出,云是己子。于是遣骑追收,并绢俱获,自是合境畏服。